2017-09-11 梅窩村代表蝕賣地建丁屋 6 買家5 人「飛丁」議員指可疑促查
Ming Pao Daily News
A03 | 港聞 | 偵查報道 | 2017-09-11
本報偵查發現,梅窩鹿地塘村代表李國強於2012 至13 年間,以蝕本價賣6 幅地予6 名原居民建丁屋,當中5 人屬「跨村申請」(俗稱「飛丁」),所有土地交易均由同一律師行、同一律師Lee Kwok Yung 見證簽名。此外,李妻亦有參與該村附近的土地買賣,售地予原居民申建3 幢丁屋。城規會文件顯示,3 個申請均授權李國強處理,見證律師亦是Lee KwokYung。立法會議員兼大律師陳淑莊指現雖沒充分證據顯示有人「套丁」,但形容個案「可疑」,促執法機構介入調查。明報記者李以莊
政府提東大嶼都會梅窩丁屋申請增據守護大嶼聯盟獲得離島地政處的數據顯示,自前特首梁振英2014 年施政報告提及發展東大嶼都會後,梅窩丁屋申請數字上升,2012 年及13年分別有0 及3 宗申請,2014 年至16年分別有6 宗、14 及6 宗。
居於梅窩數年的David(化名)相約記者到碼頭附近的餐廳,他進門後顧目四看,再從袋中摸出地圖, 「自政府數年前公布發展大嶼山後,附近自然環境被破壞」,David 指着鹿地塘的地圖說︰ 「他們現在這裏、這裏,興建丁屋。」
有「飛丁」者居澳洲
David 所指的丁屋,是鹿地塘村正在興建的6 幢丁屋。據土地買賣合約,李國強於2011 年以近278 萬元,購入「288」地段,一年後將地段分拆。李於2012 至13 年將6 個地段售予6 名原居民。地政總署回覆守護大嶼聯盟的信件證實,當中5 人為「飛丁」。土地買賣文件亦顯示,購入土地的居民中,5 人申報住址均非梅窩,其中1 名買家住址在澳洲。
278 萬買入224 萬售出
李保留周邊小量地皮,以224 萬元售出上述6 幅可建丁屋地,較他當初278 萬元的買入價少54 萬元,以蝕本價賣地。6 幅土地交易全由同一律師行、同一律師Lee Kwok Yung 簽名作實。其後,有人向地政總署申建丁屋,並於2015 及16 年全數獲批。記者上月到現場所見,該6 幢丁屋已近完工,外觀幾乎一樣。
鹿地塘村附近有人申建丁屋,李國強的妻子都有參與。李妻莫淑芬(Mok Suk Fun, Fanny)於1999 年以約70 萬元買入鹿地塘「308」段土地,其後分拆成3 個地段(S.A、S.B、R.P),於1999 年及2004 年易手。至2008 年,李妻聯同歐陽月蘭,於4 月1 日一天內、以同樣價錢(19.8 萬港元),回購S.A、S.B 段,並於2014年將兩個地段,以同樣價錢(20.8 萬港元)分別出售予兩人申建丁屋。
妻同賣地建丁屋授權夫處理
另一地段R.P 亦已申請建屋。由於該3 個地段本為「康樂用地」,若建屋須獲城規會審批。城規會文件顯示,3 個申請全授權李國強代理,律師亦同為Lee Kwok Yung, 申請於2014 年獲批。地政總署回覆查詢時指出,當局現正處理有關的丁屋(註:李妻售出的3 幅地)申請,強調申請必須符合屋宇政策和法例要求。
村代表認賣地處理丁屋申請
李國強接受查詢時,承認自己有售出土地予跨村申請的原居民,也承認有份處理該6 幢丁屋申請,但被問其妻亦有參與買賣土地時,他以「坐緊船」為由掛線,並承諾會再聯絡記者,但其後記者與李失去聯絡。記者再嘗試致電及發短訊,查詢上述丁屋興建有無違法,均不獲回覆。本報未能聯絡到6 名買家回應。
守護大嶼聯盟成員謝世傑表示,由同一村代表處理多項丁屋申請「耐人尋味」,且當中涉多個「飛丁」,促地政處及城規會徹查有否違規。
執業大律師、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一人牽涉9 家丁屋興建,再加上蝕讓土地情况 「可疑」,她指雖沒足夠證據證明有人「套丁」,但呼籲執法機構調查。
54 萬
梅窩鹿地塘村代表李國強於2011 年以近278 萬元購入「288」地段,李國強後來將地段分拆,保留周邊小量地皮,於2012 至13 年將6 個地段售予6 名原居民。李國強以224 萬元售出該6 幅可建丁屋地,較他當初的買入價少54 萬元。
A03 | 港聞 | 偵查報道 | 2017-09-11
本報偵查發現,梅窩鹿地塘村代表李國強於2012 至13 年間,以蝕本價賣6 幅地予6 名原居民建丁屋,當中5 人屬「跨村申請」(俗稱「飛丁」),所有土地交易均由同一律師行、同一律師Lee Kwok Yung 見證簽名。此外,李妻亦有參與該村附近的土地買賣,售地予原居民申建3 幢丁屋。城規會文件顯示,3 個申請均授權李國強處理,見證律師亦是Lee KwokYung。立法會議員兼大律師陳淑莊指現雖沒充分證據顯示有人「套丁」,但形容個案「可疑」,促執法機構介入調查。明報記者李以莊
政府提東大嶼都會梅窩丁屋申請增據守護大嶼聯盟獲得離島地政處的數據顯示,自前特首梁振英2014 年施政報告提及發展東大嶼都會後,梅窩丁屋申請數字上升,2012 年及13年分別有0 及3 宗申請,2014 年至16年分別有6 宗、14 及6 宗。
居於梅窩數年的David(化名)相約記者到碼頭附近的餐廳,他進門後顧目四看,再從袋中摸出地圖, 「自政府數年前公布發展大嶼山後,附近自然環境被破壞」,David 指着鹿地塘的地圖說︰ 「他們現在這裏、這裏,興建丁屋。」
有「飛丁」者居澳洲
David 所指的丁屋,是鹿地塘村正在興建的6 幢丁屋。據土地買賣合約,李國強於2011 年以近278 萬元,購入「288」地段,一年後將地段分拆。李於2012 至13 年將6 個地段售予6 名原居民。地政總署回覆守護大嶼聯盟的信件證實,當中5 人為「飛丁」。土地買賣文件亦顯示,購入土地的居民中,5 人申報住址均非梅窩,其中1 名買家住址在澳洲。
278 萬買入224 萬售出
李保留周邊小量地皮,以224 萬元售出上述6 幅可建丁屋地,較他當初278 萬元的買入價少54 萬元,以蝕本價賣地。6 幅土地交易全由同一律師行、同一律師Lee Kwok Yung 簽名作實。其後,有人向地政總署申建丁屋,並於2015 及16 年全數獲批。記者上月到現場所見,該6 幢丁屋已近完工,外觀幾乎一樣。
鹿地塘村附近有人申建丁屋,李國強的妻子都有參與。李妻莫淑芬(Mok Suk Fun, Fanny)於1999 年以約70 萬元買入鹿地塘「308」段土地,其後分拆成3 個地段(S.A、S.B、R.P),於1999 年及2004 年易手。至2008 年,李妻聯同歐陽月蘭,於4 月1 日一天內、以同樣價錢(19.8 萬港元),回購S.A、S.B 段,並於2014年將兩個地段,以同樣價錢(20.8 萬港元)分別出售予兩人申建丁屋。
妻同賣地建丁屋授權夫處理
另一地段R.P 亦已申請建屋。由於該3 個地段本為「康樂用地」,若建屋須獲城規會審批。城規會文件顯示,3 個申請全授權李國強代理,律師亦同為Lee Kwok Yung, 申請於2014 年獲批。地政總署回覆查詢時指出,當局現正處理有關的丁屋(註:李妻售出的3 幅地)申請,強調申請必須符合屋宇政策和法例要求。
村代表認賣地處理丁屋申請
李國強接受查詢時,承認自己有售出土地予跨村申請的原居民,也承認有份處理該6 幢丁屋申請,但被問其妻亦有參與買賣土地時,他以「坐緊船」為由掛線,並承諾會再聯絡記者,但其後記者與李失去聯絡。記者再嘗試致電及發短訊,查詢上述丁屋興建有無違法,均不獲回覆。本報未能聯絡到6 名買家回應。
守護大嶼聯盟成員謝世傑表示,由同一村代表處理多項丁屋申請「耐人尋味」,且當中涉多個「飛丁」,促地政處及城規會徹查有否違規。
執業大律師、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一人牽涉9 家丁屋興建,再加上蝕讓土地情况 「可疑」,她指雖沒足夠證據證明有人「套丁」,但呼籲執法機構調查。
54 萬
梅窩鹿地塘村代表李國強於2011 年以近278 萬元購入「288」地段,李國強後來將地段分拆,保留周邊小量地皮,於2012 至13 年將6 個地段售予6 名原居民。李國強以224 萬元售出該6 幅可建丁屋地,較他當初的買入價少54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