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3 就「在土木工程拓展署設立可持續大嶼辦事處及重組各現有拓展處的人手編制建議」意見
致: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主席及各委員
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將於2017年5月24日討論在土木工程拓展署設立可持續大嶼辦事處及重組各現有拓展處的人手編制建議。「可持續大嶼辦事處」只是由去屆立法會曾經討論過的「大嶼山拓展處」易名而成,守護大嶼聯盟(聯盟)認為新開設的辦事處企圖用「可持續」之名,遮掩以基建工程「拓展大嶼山」為實的目的。
聯盟對於「可持續大嶼辦事處」有以下質疑:
2. 「可持續大嶼辦事處」文件與早前提交上發展事務委員會文件並無太大分別。雖然文件多番指出要平衡保育及發展,但辨事處仍然由土木工程拓展署作主導。文件對大嶼山未來的發展計劃作出了清晰的闡述,惟跟保育相關的只有一項仍在探討的項目。加上,辦事處只安排一位林務主任負責跟環境保育相關的範疇。聯盟認為,要做到大嶼山的永續發展,需涉及整體大嶼山的策略性環評、基線評估、承載力研究、交通管制、歷史文化保育研究及措施、鄉郊文化保育,並為上述各項定立指標。故此,由環境局牽頭做好基礎環境研究及保育措施,比土木工程拓展署一個開拓工程的執行部門,更為合適。
3. 辦事處推行及統籌的項目及計劃包括(不限於)文件所列的16項,但當中有不少仍在討論階段,部份甚至有濫竽充數之嫌。16項工作當中,
(一)已在進行中的項目,包括a. 推展東涌新市鎮擴展計劃 / b. 東涌第54區房屋發展的基建工程/ c.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人工島上蓋發展 / g. 梅窩、大澳及馬灣涌改善工程 / m. 大嶼山的地區改善工程等
在現時未有設立「可持續大嶼拓展處」的情況下,上述的項目並未看見在執行上出現困難。若然上述工作項目出現人手不足情況,應該在現有的拓展處(港島及離島拓展處)對應新增的工作量開設前線職位。
(二)仍在討論的項目:f.中部水域人工島策略性研究(包括東大嶼都會 ) /d.欣澳填海/e. 小蠔灣填海
上述項目仍在討論階段,能否推行尚且未知,但新拓展處不少首長和非首長級職位已計劃專責負責上述填海項目。如上述項目最終未能落實,將導致嚴重的人力資源錯配和浪費。
中部水域人工島預計會牽涉多個地區和龐大的財政開支,相信是此新拓展處最重要的工作。可是,人工島的研究撥款現時仍未通過立法會工務小組,而「東大嶼都會」的公眾諮詢亦於最近才透過「香港2030+」完成。由於諮詢結果未公佈,可行性研究亦未獲批進行,聯盟認為新增職位專職負責跟中部水域人工島相關的工作,實屬偷步。
而且,在「大嶼山發展」公眾諮詢進行期間,顧問公司委託樹仁大學進行的意見調查,發現超過一半(51.2%)的回應者不贊同「進行研究,探討發展東大嶼都會及利用人工島發展新的核心商業區」。而由環保團體在2016年發起的聯署,亦有近5000人反對東大嶼都會計劃。聯盟在2030+諮詢期間曾發起街站,也有超過3000名巿民聯署反對東大嶼都會,聯盟更發現超過8成巿民對計劃毫不知情。聯盟認為,當多數巿民未能透過諮詢了解東大嶼都會計劃,政府實在有責任對此項目進行更多的公眾參與活動,以及向公眾提供更多資料,才決定是否繼續推行及開展可行性研究。
(三)o. 安排或支援地區活動
早前發展事務委員會就是項編制建議的文件曾指出此工作範疇包括現時由鄉議局主辦銀礦灣音樂節,但新文件卻未見相關項目。聯盟認為土木工程拓展處需詳細解釋安排或支援地區活動的準則若何,亦是否符合辦事處的職能。倘若只有一部份活動獲得辦事處支援,此舉只會令公眾質疑政府是否借可持續之名,軟推硬體經濟發展為實的發展概念。
(四)毫不相關項目:(p) 索罟灣前南丫石礦場發展 。
索罟灣前南丫石礦場發展不屬大嶼山範圍,不應列入可持續大嶼辦事處的工作之一。承上所述,應該在現有的拓展處(港島及離島拓展處)新增前線職位處理。
4. 環保團體和聯盟發現自從政府宣佈發展東涌新巿鎮及東大嶼都會計劃後,在東涌谷的「自然保育區」、梅窩的「綠化地帶」及大嶼南不受發展審批地區圖(DPA)保護的地區,近年出現不少新土地破壞情況,涉嫌「先破壞後發展」,相關破壞情況非常逼切。聯盟建議應優先增加規劃署、環保署及地政署相關執法管制部門人手,以處理因發展誘因而導致的土地破壞情況。
基於以上原因,聯盟反對開設「可持續大嶼辦事處」。
守護大嶼聯盟謹啟
2017年5月23日
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將於2017年5月24日討論在土木工程拓展署設立可持續大嶼辦事處及重組各現有拓展處的人手編制建議。「可持續大嶼辦事處」只是由去屆立法會曾經討論過的「大嶼山拓展處」易名而成,守護大嶼聯盟(聯盟)認為新開設的辦事處企圖用「可持續」之名,遮掩以基建工程「拓展大嶼山」為實的目的。
聯盟對於「可持續大嶼辦事處」有以下質疑:
- 去年發展局發佈的「大嶼山:全民新空間」工作報告只進行了三個月的公眾諮詢,期間引來極大的爭議和反對,顯示社會對大嶼山的發展方向仍未有共識。而大嶼山的發展藍圖至今仍未有初稿,立法會亦未就大嶼山發展諮詢報告作出回應。換言之,大嶼山的發展和保育仍然未有綱領,在無共識及方向的情況下,貿然要求開設一個分區的辨事處並不合理。
2. 「可持續大嶼辦事處」文件與早前提交上發展事務委員會文件並無太大分別。雖然文件多番指出要平衡保育及發展,但辨事處仍然由土木工程拓展署作主導。文件對大嶼山未來的發展計劃作出了清晰的闡述,惟跟保育相關的只有一項仍在探討的項目。加上,辦事處只安排一位林務主任負責跟環境保育相關的範疇。聯盟認為,要做到大嶼山的永續發展,需涉及整體大嶼山的策略性環評、基線評估、承載力研究、交通管制、歷史文化保育研究及措施、鄉郊文化保育,並為上述各項定立指標。故此,由環境局牽頭做好基礎環境研究及保育措施,比土木工程拓展署一個開拓工程的執行部門,更為合適。
3. 辦事處推行及統籌的項目及計劃包括(不限於)文件所列的16項,但當中有不少仍在討論階段,部份甚至有濫竽充數之嫌。16項工作當中,
(一)已在進行中的項目,包括a. 推展東涌新市鎮擴展計劃 / b. 東涌第54區房屋發展的基建工程/ c.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人工島上蓋發展 / g. 梅窩、大澳及馬灣涌改善工程 / m. 大嶼山的地區改善工程等
在現時未有設立「可持續大嶼拓展處」的情況下,上述的項目並未看見在執行上出現困難。若然上述工作項目出現人手不足情況,應該在現有的拓展處(港島及離島拓展處)對應新增的工作量開設前線職位。
(二)仍在討論的項目:f.中部水域人工島策略性研究(包括東大嶼都會 ) /d.欣澳填海/e. 小蠔灣填海
上述項目仍在討論階段,能否推行尚且未知,但新拓展處不少首長和非首長級職位已計劃專責負責上述填海項目。如上述項目最終未能落實,將導致嚴重的人力資源錯配和浪費。
中部水域人工島預計會牽涉多個地區和龐大的財政開支,相信是此新拓展處最重要的工作。可是,人工島的研究撥款現時仍未通過立法會工務小組,而「東大嶼都會」的公眾諮詢亦於最近才透過「香港2030+」完成。由於諮詢結果未公佈,可行性研究亦未獲批進行,聯盟認為新增職位專職負責跟中部水域人工島相關的工作,實屬偷步。
而且,在「大嶼山發展」公眾諮詢進行期間,顧問公司委託樹仁大學進行的意見調查,發現超過一半(51.2%)的回應者不贊同「進行研究,探討發展東大嶼都會及利用人工島發展新的核心商業區」。而由環保團體在2016年發起的聯署,亦有近5000人反對東大嶼都會計劃。聯盟在2030+諮詢期間曾發起街站,也有超過3000名巿民聯署反對東大嶼都會,聯盟更發現超過8成巿民對計劃毫不知情。聯盟認為,當多數巿民未能透過諮詢了解東大嶼都會計劃,政府實在有責任對此項目進行更多的公眾參與活動,以及向公眾提供更多資料,才決定是否繼續推行及開展可行性研究。
(三)o. 安排或支援地區活動
早前發展事務委員會就是項編制建議的文件曾指出此工作範疇包括現時由鄉議局主辦銀礦灣音樂節,但新文件卻未見相關項目。聯盟認為土木工程拓展處需詳細解釋安排或支援地區活動的準則若何,亦是否符合辦事處的職能。倘若只有一部份活動獲得辦事處支援,此舉只會令公眾質疑政府是否借可持續之名,軟推硬體經濟發展為實的發展概念。
(四)毫不相關項目:(p) 索罟灣前南丫石礦場發展 。
索罟灣前南丫石礦場發展不屬大嶼山範圍,不應列入可持續大嶼辦事處的工作之一。承上所述,應該在現有的拓展處(港島及離島拓展處)新增前線職位處理。
4. 環保團體和聯盟發現自從政府宣佈發展東涌新巿鎮及東大嶼都會計劃後,在東涌谷的「自然保育區」、梅窩的「綠化地帶」及大嶼南不受發展審批地區圖(DPA)保護的地區,近年出現不少新土地破壞情況,涉嫌「先破壞後發展」,相關破壞情況非常逼切。聯盟建議應優先增加規劃署、環保署及地政署相關執法管制部門人手,以處理因發展誘因而導致的土地破壞情況。
基於以上原因,聯盟反對開設「可持續大嶼辦事處」。
守護大嶼聯盟謹啟
2017年5月23日